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成果,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近日,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“校园餐”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。此举旨在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积极作用,鼓励校园餐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,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质量安全风险。
公告明确举报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、校外供餐单位以及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材供应商等“校园餐”经营主体。举报范围涵盖多种涉及校园餐食品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,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、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非法物质制作校园食品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等。此外,对于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制作校园食品、生产经营农药残留或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等违法行为,也在举报奖励范围之内。
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,公告提供了多种举报途径,包括拨打“12315”热线、通过网站、传真、邮寄以及现场窗口反映等方式。举报人须确保举报内容真实,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。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举报案件,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。
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恶意举报或捏造事实的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、实施等最终解释权,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、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。
此次公告的发布,不仅彰显了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,也体现了政府在社会共治方面的积极作为。通过鼓励公众参与监督,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,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。